华立股份(60303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明确公司(含子公司)及有关人员信息披露的职责范 围和保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东莞市华立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募集资金说明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公司董事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认为可能对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