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603358)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健全公司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和《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问责对象(以下简称"被问责人")为对本制度第五条 所述问责事项负有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第四条 内部问责遵循以下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六)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 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总体工作的; (七)发生致使公司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 响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