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603358) -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0月)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 员会"),作为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