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保证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若交易标的无活跃市场价 格,应采用成本加成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等符合会计准则的定价方法)。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