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股份(603038)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 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财 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证券投资包括股票二级市场投资、 债券投资、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等有价证券投资。以下情形 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5%,且拟持 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第八条 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 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