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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兴齐眼药兴齐眼药(SZ:300573)2025-10-30 18: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A52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审核函〔2025〕02004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兴齐眼药")2022 年度、2023 年度 及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与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内容回复如下。 说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类别 | 字体 | | --- |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回复 | 宋体 |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1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2、我们未对公司 2024 年 1-6 月、2025 年 1-3 月、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 表实施审计或审阅; 3、本回复报告若出现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