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变动 - 2025年7月23日完成激励计划股份登记,223.4万股于7月30日上市流通,注册资本增加223.4万元[4] - 2025年4月1日至9月30日,“汇成转债”累计转股1774.6176万股,注册资本增加1774.6176万元[4] - 公司注册资本由83798.1982万元变更为85796.2158万元[4][9] 制度调整 - 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后全文将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尚需股东会审议[5]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前两者需股东会审议,后者董事会通过即生效[6][7]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有特殊规定[10]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监违规致损请求相关方诉讼[10][1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符合条件股东可自行诉讼[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选举更换董事等职权[10][11] - 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有多种情形[12]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2]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应在5日内发通知[13] - 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3]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14]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14]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1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需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8] -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若修改提案则视为新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会上表决[1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17]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17] - 换届选举时,新任董事在上届董事任期届满次日就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增补选举时,股东会结束后立即就任[18]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忠实义务在章程规定合理期限内不解除[1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1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22] 其他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25]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是结合盈利和业务发展战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回报机制,满足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26] -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26]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表决通过[26] - 公司监事会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过半数监事表决通过[2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27]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2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8] - 公司按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28][29]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9]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9]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控制企业关系及可能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国家控股企业间不仅因同受国家控股具关联关系[30]
汇成股份(68840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暨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