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科创(600123) - 兰花科创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3] - 拟修订《公司章程》,含取消监事会描述等,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需股东会审议生效[7] 经营范围与资本运作 - 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等许可项目及煤炭销售等一般项目[11][12] - 增加资本方式有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12] - 六种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方式有集中竞价等[12][13] 股东与股权相关 - 董事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反之,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4]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义务,同种类股份权利义务相同[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8][20]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有权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等[2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32] - 董事会投资等权限涉及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33] 独立董事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8]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9][42]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年度报告等[4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7]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9]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分立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