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002422)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科伦药业科伦药业(SZ:002422)2025-10-30 20:00

报告机制 - 公司董事长为舆情管理第一责任人[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人[2] - 公司业绩大幅变动等重大事项需报告[4] - 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等情况需报告[5] -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况需报告[5] 信息处理 - 收到报告应分析判断并披露信息[6] - 可能引发舆情时启动预警自查机制[6] 舆情处理 - 舆情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等原则[9]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等组成[9] - 发生重大突发舆情应成立应急小组处置[10] -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舆情后组织会议并调整部门开展处置工作[11] - 处置措施包括约见当事人、配合核查、管理投资者关系等[11] 后续工作 - 公司应按要求向四川监管局或深交所上报舆情事件情况[12] - 舆情处理结束后消除影响、解除应急、总结经验并评估效果[12] - 品牌办公室负责整理舆情信息并建立媒体信息管理档案[12] 其他措施 - 公司可聘请保荐机构等核查并公告意见解决重大舆情[13] - 公司内部有关人员对重大事项及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5] - 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有权给予处分[15] - 公司关联方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