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5-10-30 20:0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2]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4]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3] 数据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16]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增持计划披露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委托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前披露进展公告[18]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19] 违规处理措施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违规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重者将受处分[21]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收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