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5-10-30 20:00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 重大事项 - 指影响投资者意向或证券交易价格的未公开事项[7] 信息披露 - 报告义务人等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5] 报送要求 - 董事等应24小时内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年报等资料[18]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违规造成影响建议处罚[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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