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5-10-30 20:00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15]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8][2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4]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26]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预告相关财务数据[26]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9] - 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等需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30]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应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32] 业绩快报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31] - 拟披露第一季度业绩但上年度年报未披露,应不晚于一季度业绩公告发布时披露上年度业绩快报[31]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并提交相关文件[18] - 公司因已披露定期报告存在差错等被责令改正或决定更正,涉及财务信息应按规定更正及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等情况需披露重大事件[38] 信息披露流程 - 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董事长召集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0]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也应及时报告[52] 信息披露渠道 -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公告[55] 人员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准备和递交深交所要求文件,组织完成证券监管机构任务[59]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资料收集和编制[60] - 总裁应责成部门对照信息披露范围内容,部门负责人当日内报告总裁[61] - 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答复询问和质询,提供资料并承担责任[61] - 子公司负责人应书面第一时间报告重大事件等相关信息并保证真实完整[62]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负责人[69] - 董事长、总裁是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74] 其他规定 - 投资与证券管理中心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需按规定报告、申报并接受监督[7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8]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书面报告[75] - 若有关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情况需报告深交所[7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79]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高德置地广场A3幢26层,邮编310016[77] - 股东咨询电话为0571 - 86978641,传真为0571 - 86978623,电子邮箱为zqb@haers.com[77]

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