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5-10-30 20:00

成员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召开 - 常规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特定情形主任3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15] - 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及资料[16]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16]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讨论利益相关议题相关委员回避[17]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未履职[5]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多样,通讯口头表决会后书面签字[17] - 分别签字书面决议与会议决议效力相同[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报告提交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 重大事项可通过秘书提交书面报告并建议开会[20] - 书面报告由主任或授权委员签发,秘书提交[20]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细则及修订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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