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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 -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哈尔斯哈尔斯(SZ:002615)2025-10-30 20:00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025 年 10 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