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002822) - ST中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中装建设中装建设(SZ:002822)2025-10-30 20:00

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6]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人[7] 投资计划调整与披露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12][31]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并披露情况[12] 资金使用规定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及时公告[10]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财务性投资,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11] 资金使用审议与披露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时,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及时披露[14]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以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后披露[15]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闲置资金使用 - 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股东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18] - 公司每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21]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7] -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2] 项目变更与披露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42] - 募投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议案后方可变更[26]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39]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17]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一年[29] 资金检查与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30]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2] 鉴证报告 - 经1/2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2] 制度说明 - 本办法“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