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3]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申请[14]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为重大事件[1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报废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或超过总资产的30%为重大事件[1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2] - 日常交易中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5] - 日常交易中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及时披露[25] 股东相关关注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20]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情况[28] - 公司需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并澄清[30] 信息豁免与暂缓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2]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33]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7]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4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41]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45]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披露工作,重大事件报告后由董事长敦促其组织临时公告披露[46][47] 信息发布与管理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49]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提供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非交易时段发布需下一交易时段前公告[50][52] 公司制度建设 - 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建立内部控制体系[5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监督[53] 保密责任与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悉人负有保密责任,失职将追究责任[55]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信息控制在最小范围[55]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汇报并披露[55] 文件存档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等文件存档管理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7][58]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证券事务部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6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相关制度废止[60] 登记事项表 - 存在国家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62] - 存在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63] - 存在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表[66] 登记审批与知情人管理 - 公司存在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需进行登记审批[68] -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函[69] - 知情人承诺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保密[69] - 知情人承诺不利用相关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69] - 若知情人保密不当致事项泄露,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9] -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事项知情人登记采取一事一记方式[72] - “知情人身份”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种类型[73] - 信息获取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73] - 知悉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74] - 如为公司登记需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汇总则保留原登记人姓名[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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