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召集与备案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资格验证 -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东名册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相关人数及股份总数前,登记终止[15] 表决权限制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3]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