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新泉股份新泉股份(SH:603179)2025-10-30 20:0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须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4]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4]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23]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含特定内容并签字[25][2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3]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