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公司 设副总经理 1 至 3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 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 于全体董事的 1/2。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