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股或 实际控制的被投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 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各子公司。子公司应 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 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做 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