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园林股份园林股份(SH:605303)2025-10-30 20:00

审计制度与机构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2] - 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6] -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7] 审计职责与工作安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审计部工作,履行多项职责[1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6] 审计权限 -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单位账务、资料,可参加会议、调阅查询资料[19][20]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出具报告[24] - 审计部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并后续审查[25] 审计计划与检查 - 审计部拟定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交报告[28] - 审计部对重要事项及时审计,至少每半年审计募集资金情况[28][31] 信息披露审计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审查信息披露制度[32][33] 子公司审计管理 - 对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包括督促建制度等[34][35] 审计流程 - 被审单位7个工作日内函复审计报告意见稿、报告执行情况[38] - 审计复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延长[38] 其他 - 审计档案保存期为10年[38] - 公司为审计部提供工作条件,经费纳入预算[40][41] - 违规人员和单位将受处分或处罚[4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