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园林股份园林股份(SH:605303)2025-10-30 20:00

决策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未达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10] - 12个月内同类投资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投资分类与程序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长期一年内外不能或不准备随时变现[16] - 短期投资程序包括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有关部门或人员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7]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控制,操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7] - 对外长期投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初步评估、董事会初审、可行性分析、决策机构审批等程序[23] 管理与监督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4]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提供建议[14]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14]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须经有权机构批准[31]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需经法律顾问审核和授权决策机构批准[32]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7][28]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9] 运营参与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参与运营决策[32] - 对外投资组建控股公司,公司应派出董事长或经营管理人员[32]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详尽核算[37] - 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34]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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