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