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与选举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产生[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7] - 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7] - 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工作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