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稳 定发展,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