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0026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 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 司。 但总经理行使上述职权时应获得董事长的书面授权。 第七条 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依 照子公司《公司章程》产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