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0026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则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 (二) 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