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000501)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 用人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同时管控对外报 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本公司信息的行为,进一 步加强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披露工作,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 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 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 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 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 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 息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 在案备查,并应将报送依据、报送对象、报送信息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