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武商集团(00050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武商集团武商集团(SZ:000501)2025-10-30 20:0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 提交审计报告,对沟通情况、评估意见及建议形成书面记录 并由相关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 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 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 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 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财 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 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