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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0006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11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并由独立董事中一名符 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应常居于香港。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六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提高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