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 - 关联交易内控制度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5]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以发生额计算,连续十二个月同类累积计算[23]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执行[34] - 重大关联交易实施完毕二日内,董秘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31] - 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32] -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不同资料分别由董秘办和财务保管[38]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3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