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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00068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10-30 20:0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由董事会秘 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