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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000680)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10-30 20:01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其控制权或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 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