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00270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众信旅游众信旅游(SZ:002707)2025-10-30 20:0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3][4]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议[1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决议[11] 关联交易审议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4] 关联交易原则与范围 - 关联交易决策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等原则,以书面协议确定价格[10] - 关联交易范围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二十项[9] 关联关系及信息填报 - 关联关系包括股权、人事、管理及商业利益关系,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信息[5] - 公司应及时通过深交所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填报或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系信息[5] 关联人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1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2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除及时披露外还应披露符合要求的审计或评估报告[2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9]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子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9]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予审计或评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