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000803) - 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山高环能山高环能(SZ:000803)2025-10-30 20:01

股东会审批事项 - 对外投资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1] - 收购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12] - 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2] - 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12] - 融资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12] - 一年之内资产抵押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2] -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特殊除外)[14] 董事会审批事项 - 对外投资投资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3] - 捐赠、赞助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50%,且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14] 其他审批事项 - 委托理财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0%且超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特殊除外)[14] - 关联交易中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且超3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特殊除外)[14] - 单次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的融资事项需按规定审批[14] - 一年之内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未超30%的资产抵押有相应审批规定[14] - 捐赠、赞助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下,且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总裁办公会审批[15] - 总裁办公会决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低于1000万元的事项[15] 制度相关 - 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三重一大”制度主要责任人[18] - 审计管理中心等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作为相关人员考核等重要依据[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