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603195) - 公牛集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公牛集团公牛集团(SH:603195)2025-10-30 20:02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9]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项[11] 报告规则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24小时内向董事会和董秘报告[13][14]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期限三月未完成,此后每三十日报告进展[14]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需含原因等相关材料[15] - 可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各部门重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16] - 各子公司重大信息经子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送[16]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信息报告义务人瞒报等致问题,公司将追究责任[1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