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57,782,927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857,782,927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与限制 - 设立时中国一重集团持股93.61%,华融资产持股4.41%,宝钢持股1.10%,长城资产持股0.88%[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4] - 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且3年内处理[17]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5%以上股东、董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种类股份权利义务相同[23]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监督经营等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24][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向法院诉讼[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36][39]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83][85]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满足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30%,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每10股不少于1股[104] - 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合并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26]
中国一重(601106)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章程》(股东会审议通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