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7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4.5万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761335236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61335236股,均为面值壹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会作出相关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相应注销或转让时间规定及持股比例限制[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8]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应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8]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2]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符合条件股东可诉讼[35] - 董事、高管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起诉[3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2] - 多种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3][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8]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定金额内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关联交易事项[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有相应提议和召集规定[103][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5] 审计委员会等 - 审计委员会成员五名,独立董事三名且过半数[1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1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8] - 公司不同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占比要求[141][14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3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54][15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等有相应程序和规定[167][169][175][177][178]
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