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600738)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SH:600738)2025-10-30 20:0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人员变动处理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5]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10]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提前3天通知,紧急随时通知[14]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公司证券管理中心保存10年[15] 审计监督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9]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9] 审计期间规定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多流程处理[18] 事务所聘任 - 续聘或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评价、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审议[19] 内控管理 - 审计委员会评价公司内控情况并提交自我评估报告[20] - 公司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20] 沟通协调 - 财务总监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21] 保密要求 -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21]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履职等相关信息[23] 规则废止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等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