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溢科技(00286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上市公司能够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 公司或者其他主体。此处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 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 报。包括: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二)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上,能够控制的公司,或虽未达到50%,但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 司。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不具备控制权或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