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000977)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履行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义 务,并自觉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报送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第四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会要 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 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第五条 总经理就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 向董事会以书面或其他形式提出报告,必须保证向董事会报告 事项的真实性。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当及时向 — 1 — 董事会报告,充分说明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请董事会按 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 的决策机制、明确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