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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60369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至纯科技至纯科技(SH:603690)2025-10-30 21:0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及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职责范围 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 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