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603690)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至纯科技至纯科技(SH:603690)2025-10-30 21:07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公司应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9]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9]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11] 职责与工作流程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14]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就审计费用提建议后提交董事会决议[1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7] - 审计委员会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8]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7] -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17] - 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17]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应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21] - 临时股东会会议在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21]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的书面请求,可向法院提起诉讼[24] - 审计委员会收到股东诉讼请求后,若拒绝或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