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6036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 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 1 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