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60369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人。 第三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