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与适用对象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等多种类型[3] - 套期保值业务类型包括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进行套期保值[5]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4] 审批与额度管理 - 套期保值单笔或单日最高交易余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值超5000万元,年度计划需经董事会审批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每年度需审议一次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10] - 经审议通过的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金额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套期保值协议合计金额不得超出审批金额[11] 业务原则与管理要求 - 开展业务需遵循规范性、套期保值、匹配性、谨慎性原则[12] -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不营利、选合规机构等管理要求[13] 披露规则 -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8] - 已交易衍生品与风险对冲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9] 档案管理 - 套期保值业务原始档案由财务中心保管,保存期限至少20年[19] 风险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建立严格有效风险管理机制[21] - 公司应防范资金风险,保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占用资金在年度总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22] - 公司应关注汇率变动风险,根据交易方案预测盈亏风险,异常情况及时报告[22] - 公司应做好外币支付与回款预测与落实,确保外汇套期保值按期交割[2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执行部门应按协议约定与金融机构结算,汇率剧烈波动时及时分析上报[2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时,执行部门按要求操作并跟踪进展,管理部门商讨应对措施[24] 时间定义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24]
至纯科技(603690)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