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603690)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战略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可以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