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603983) -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丸美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 及时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 书负责组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