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科技(688576) -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西山科技西山科技(SH:688576)2025-10-30 21:07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有特定情况,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9]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有特定情形可进行业绩预告[10] 信息披露职责与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负有信息披露职责[2]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保存文件资料[3]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培训[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负责协调实施[2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6]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3]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等19种情形属重大事件[14]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5]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6] - 筹划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暂不披露,最迟交易确定时披露[16] 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等程序[20] - 临时报告披露分不同程序[20][21]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需在会议后2个工作日报公司并按程序处理[22]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程序发布更正等公告[23] 其他规定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34]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36]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8] - 公司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应登记相关信息及具体事项[39]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暂缓或豁免的商业秘密[39] - 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9] - 特定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39]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41] - 有关人员违规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41]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1]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43]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生效[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