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6005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公 司董事长是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