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修订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19年8月23日制定,2022年8月24日第一次修订,2025年10月30日第二次修订[2] 报告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3] 重大信息界定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属重大信息[9]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在重大事件触及节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15] - 重大事件超交付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报告及跟进[17] - 报告义务人知悉后立即报告并24小时交书面文件[18]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21] - 各部门及主要股东指定联络人办理报告工作[21] 保密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3] - 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追究责任[2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